深化现代化的实践哲学研究 ——2023年实践哲学年会在西安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 实习记者 杨非非)10月28日,2023年实践哲学年会在天博·(中国)|官方网站举行。来自国内外实践哲学研究领域的百余名专家学者,聚焦“实践哲学与现代化”年会主题开展学术交流探讨,不断扩展和深化现代化的实践哲学研究。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哲学学院院长张学广主持开幕式。

实践哲学近年来在国内外呈方兴未艾之势。马克思在创立其新唯物主义哲学之初,便将超越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以改变世界为鹄的“人是对象性的活动”命题作为第一原理,因而在其理论中能达致有效地改变世界的方法论便不可避免地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而辩证法作为根本的方法论亦自当具有根本性的地位,理当能够在人类实践的价值设定、知识建构和行动实施三项基本环节中提供方法论功能。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在对作为根本方法论的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上,忽略了马克思之基于“人是对象性活动”的新唯物主义辩证法之改变世界的实践哲学意蕴,从而也就使得这一根本方法论无以发挥其应有之效能。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王南湜认为,由于百年来立志于改变中国之现状的先进分子,对于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便是在改变世界的实践中加以接受和阐发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基于中国传统哲学之“重行”之“前见”,而在实践中极大地发展了其中作为改变世界的实践智慧的辩证法之维度,并由之而隐含着一种对于辩证法从总体上进行一种中国式重新阐释或重构的可能视角。在王南湜看来,既然旧唯物主义的阐释使得辩证法从根本上失去方法论之功能,黑格尔主义的阐释亦使得辩证法沦落成为一种单一的构造超验的历史哲学的思辨方法,因而若欲真正把握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质,便须从“重行”或“改变世界”这一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共同根本旨趣出发,来对之进行理解和阐释。而这一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中国式阐释,对于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建构当有着十分积极的方法论引导意义。

马克思的劳动观是其生产方式理论的基石,也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理论。以马克思劳动观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史比较为依托,深化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解,是对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当代实践哲学的一种积极回应,这同时也是对马克思劳动观现代意义的展示。陕西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尤西林认为,马克思与政治经济学的论辩,已透露出双方关键概念与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思想史渊源。这一关系在20世纪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对马克思劳动观与政治经济学的评论中凸显出来。由此形成的现代视野,使19世纪的马克思与政治经济学不仅发生了与古代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史比较、而且被20世纪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阐释带入了现代问题处境。阿伦特对马克思的评论显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其哲学观念在与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对堪中会有更彻底与清晰的辨析。马克思劳动观是对亚里士多德“实践”与“制作”的双向扬弃与综合。

现代文化实践是当代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实践形态,它把握了当今时代的总问题,整个现代世界因此发生了对文化实践的聚焦,文化实践问题得到了普遍重视。黑龙江大学实践哲学传统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丁立群认为,对文化实践理论的理解,可以重点从文化实践与实践哲学传统、文化实践与马克思“劳动—社会”实践哲学、文化实践的可能性、现代文化实践与时代主题,以及现代文化实践等几个问题上来进行把握。从文化实践与实践哲学传统上来看,实践的文化性质奠定了实践哲学与文化哲学的总体关系,也指示了文化实践在实践哲学传统的根由;从文化实践与马克思“劳动—社会”的实践哲学上来看,在马克思实践哲学中文化实践已经是内涵之意,文化实践理论是马克思社会实践理论内涵的充分展现;从文化实践的可能性来看,人类创造文化和文明的文化实践是在以往人类文化实践形成的客观的文化传统、既有的文化结构以及各种物质条件基础上、制约下的文化创造活动,因此只有在实践与实践条件互补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才能获得文化实践的真正的完整性;从现代文化实践与时代主题上来看,文化的整体经验在文化本体经验日益凸显中一旦形成,就将成为一切哲学形态的基本背景、成为一切现代哲学的主题;从现代文化实践上来看,现代文化实践是一种总体性的、自觉地的实践,指向的是文明形态的自觉重构。

在整体的学科地位上,伦理学长期被认为是实践哲学的嫡长子,因为伦理学回答的是“我应该如何生活”。法学的身影长期被规范伦理学的光芒所笼罩。但如果将与他人和世界的交往,以及交往的规范性条件看作是实践哲学的主题,在法治时代或走向法治的时代,人们交往的最重要的规范性条件是法律。同时,法律更能体现实践哲学的精髓。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郑永流提出,法律理应替代道德在社会交往中的中心地位,法学也就当替代伦理学在实践哲学的中心地位,实践哲学的版图应予重新划分。作为法学中的一种根本性学问,实践法哲学反思性地直接参与法律秩序的形成,为人们交往最重要的规范性条件作出了新的诠释,提供了新的理论。郑永流认为,从实践哲学的立场上看,尤要言明的两个论断是:第一,实践法哲学不是实践哲学的应用,也不是实践哲学的一支,它是反思性地应用实践哲学的结果,本身是对实践哲学的续造。第二,实践法哲学虽然不是“沉思生活”(vita contemplativa),但从未也不能为人们的法律生活提供一套圭臬,它只是为如何从事法律实践提供了一套解释理论,它本身不是实践,不是“行动生活”(vita activa), 正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是批判”,否则便陷入“施为性矛盾”之中。

在一般哲学层面上,实践转向质疑沉思传统(contemplative tradition),后者强调理论在人类活动中的至上地位。对此,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郁振华认为,理解实践转向对沉思传统的质疑,可以采取史思交融的进路,勾勒西方哲学理论和实践之辩的主要关节。紧扣“古典三项(理论、实践和制作)的转进和重置”的思想主题进行概念史考察,有助于我们更接近哲学史的实际所是。在概念史考察的基础上, 郁振华提出,对实践转向的理解应区分发生优先性和价值优先性,强调物质生产(制作活动)在发生上的优先性,同时肯定理论活动、实践活动和制作活动(技术和艺术)在价值上的平等地位,努力维护三种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

《共产党宣言》不仅具有举世公认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无可置疑的当代价值。《宣言》集中阐述的“世界历史”理论,其实就是对人类历史上第一波全球化浪潮的科学分析, 随着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的迅速崛起,已经并将继续改变近代资本主义开创“世界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以“三个从属”为特征的世界格局。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杨学功认为,反观中国现实及其发展道路,必须对各种冒牌的、反动的、空想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有理性而清晰的辨识,才能更为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从而更为清醒地认识和判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和能够是什么。在一定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 它属于“第二个阶段”(“第二大形式”)中除资本主义社会以外的其他社会形态,在当代世界与资本主义同时并存又相互竞争。这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历史方位判断,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消灭私有制”的原意,而且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客观基础,从而坚定不移坚持和自觉维护“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

“生活”首先体现为人的“吃、喝等等”的需要及满足其需要的活动,是“前主客二分”的实践。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鲁克俭提出,可以基于生活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体系进行重建。生活的实践导致“环境的改变与人自身的改变”,并进一步导致个体与社会的双向互动。个体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是主客二分模式。作为主体的个体通过劳动不断对象化为作为客体的社会,物化为社会的生产力、财产、交往形式以及语言、科学、宗教、国家等等。作为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只是个体与社会双向互动的具体化。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是人的生活活动,即吃饭哲学。个体与社会双向互动的另一个维度,是社会的发展引致个体的发展,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人的自由发展的程度。这是马克思对休谟问题(“从是推不出应该”)的唯物史观破解之道。

随着中国法治实践的推进与展开,中国法学研究已经在不同研究领域展示了自身的“实践论转向”,实践哲学视域下的法律解释学研究理应获得崭新发展。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法学院教授武建敏指出,伴随法的运作行为产生的新的法学世界观可以叫做实践世界观,新的法学理论则可以被称之为“实践法学”“实践法哲学”或“实践主义法哲学”,新的法学话语体系则是实践导向的法学话语体系。法律解释是法哲学的根本问题,也许在静态化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中需要认真对待方法论问题,但典型化的法律解释样态并不是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而是法官的解释。法官解释所蕴涵的根本性理论意向是世界观问题,而不是方法论问题。因此,在关于法官解释的理论把握中,实践主义是其根本立场。

本次会议由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哲学学院暨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实践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暨黑龙江大学实践哲学传统与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会期2天。与会学者还将围绕“现代化与民族—国家”“实践智慧:传统德性及其现代实践”“生活实践的时代语境”“文化实践与文明形态重建”及其他相关议题开展分会研讨。

原文链接: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310/t20231030_5693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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