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假期为7月21日至8月31日,9月1日、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上课;学生工作干部放假时间为7月23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提醒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活动,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有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引导学生做好自我调适,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走亲访友或与朋友聚会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鼓励学生在假期返乡期间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
三、做好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假期学生留宿的审批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宿的学生,必须按照后勤集团的具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组织召开留宿学生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对留校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教育留宿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引导留宿学生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和外出安全等工作;提醒学生晚间尽量不要外出,如确有事需外出时,应结伴而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研究生假期科研指导工作,关注研究生假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民房。
四、几点要求
1.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落实到人;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2.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假期值班安排于7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3.严格执行学生工作相关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要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4.对于假期留宿学生,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状况,并做好有关记录。各院(系)要对学生留宿情况汇总造册,并将留宿学生名册及管理干部姓名、联系方式等于7月20日前分别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5.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9月2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9月2日晚上10时前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五、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 88308133 88303804
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88308162
保卫处值班电话:88308110 88302110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 88308199
请各院(系)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