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相关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博·(中国)|官方网站选聘毕业生暂行办法》及《天博·(中国)|官方网站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对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及续聘、转聘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续聘对象

2018年1月至8月入校的A类人事代理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及续聘原则

1. 客观全面原则。考核对象应对聘期内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个人奖惩等方面做出全面总结,总结材料客观属实。

2.主体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3.合同管理原则。按照签订合同享受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A类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管理,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职责、义务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签订续聘合同。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21年4月2——2021年4月7日)

本人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提交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考核(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2日)

1)各用人单位制定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案中须明确考核小组成员、相应岗位考核要求、考核形式等内容。

2)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并拟定续聘意见,填写并报送聘期考核登记表至人力资源部。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须同时由学生工作部(处)确定聘期考核续聘意见。

3)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

3. 学校审批(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6日)

学校研究确定并审批续聘意见。

4. 签订续聘合同(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0日)

学校同意续聘的,签订新一轮聘用合同。不同意续聘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合同到期终止,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及工作交接。

四、其他要求

1.聘期考核登记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行解约。

2.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关系到学校事业发展及人才队伍的稳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88308980(考核管理办公室)。

 附件1:期满考核人员名单(2018年1月1日——8月31日).docx

 附件2.聘期考核登记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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