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辅修专业开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完全学分制改革,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设置要求

1.辅修专业应依托已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专业(不含基地专业、医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国际合作办学专业),鼓励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专业优先申报。

2.有较好的教学资源条件,教师队伍、实验教学、实习基地能够满足辅修专业教学需求。

3.辅修专业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完备,管理机制健全。

二、辅修专业开设形式

1.辅修教学活动可采取日常教学和周末教学两种模式开展:

日常教学模式:辅修开设专业根据核心主干课程设计,开放日常课程资源,辅修学生通过正常选课修读完指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周末教学模式:辅修开设专业根据核心主干课程设计,组织辅修学生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2.有社会实践环节的课程,原则上实践环节安排在假期开展。

3.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

4.学校作为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高校,将围绕智慧教育平台课程资源使用,遴选3-5个专业开展课程学分认定和转化工作试点,并给予一定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开设辅修专业。原则上每个院系开设辅修专业不少于1个。

2.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需填报《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并由院系教学委员会对本单位开设辅修专业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3.71日前,各院系提交《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三份)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xk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182


附件: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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