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自10月12日(周三)起全校统一实行线上教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体本科生、研究生自10月12日(周三)起,按照本学期课表安排进行线上教学。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安排,通知学生做好线上上课准备,确保线上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任课教师须按课程教学安排、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通过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方式以及在线课程资源组织线上教学,实验课有线上教学资源具备线上条件的进行线上教学,无法线上教学的实验课暂停,实习实训课暂停。
4.任课教师可通过“慕课堂”“学习通”“雨课堂”等平台或腾讯会议、腾讯课堂、钉钉等直播软件开展线上教学。同时结合开学前几周学生线上学习效果,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线上教学进度和教学组织方式,做好线上教学。
5.学生可自带电子设备和耳机选择适当的场所(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参加线上学习,学习时分散就座、避免聚集,尽量减少相互影响。
6.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线上教学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要通过学生及时收集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切实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7.后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相关要求调整教学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