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为保障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本科教学实际,现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1.受疫情影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考核的课程,集中安排在2月20日(周一)—2月26日(周日)考试。学生及监考教师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具体安排信息,详见《关于查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各院(系)务必提前做好试题印刷及安全保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试题交接、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漏题等泄密事件。
3.学生因新冠感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须在考试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的按旷考处理。
4.各开课单位要做好考前辅导答疑工作,组织任课教师以精讲、串讲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地辅导和答疑。
5.做好考试巡查工作。各院(系)应做好每门课程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督促监考教师严抓考试纪律,严防学生违纪违规,并针对考试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学校期末考试巡查组也会加强巡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6.为不影响后续教学活动,所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须于3月3日(周五)17: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3月6日起,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科生自2月27日(周一)起,按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的时间、地点正常线下上课。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课程管理,统筹协调做好开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制定教师不能开展教学的应急预案,确保课程教学不受影响,做好正常课堂教学保障。
2.任课教师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总结疫情期间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经验和举措,做好新学期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的准备。
3.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参加线上教学进行学习。开课院(系)、任课教师应制定个性化课程教学方案,可采用直播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并做好线上辅导答疑工作。
4.坚持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开课第一天,由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检查工作组,将对新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教学开展情况检查,落实好每门课程的教学保障工作,督促任课教师严守课堂教学纪律,严防发生教学事故。
5.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结课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应在3月19日前完成教学、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待返校后联系任课教师补上实验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回归线下教学准备、考前辅导答疑、补齐补足实验教学,做好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启动线上教学的工作预案。
2.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和上课准备,不能按时返校学生须及时办理请假、报备和缓考手续。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协商。
教 务 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