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2024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的论文评阅书已陆续返回,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内容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好学位授予质量关。

一、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注重学术创新或实践创新,遵循写作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填写《天博·(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情况自查表》(附件1),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常见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应严格遵循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正确看待论文评审处理结果,研读评阅意见书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应秉持严肃的态度精心准备学位论文答辩,详细记录答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二、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导师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导研究生完善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把控,确保所指导的论文质量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三、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质量监控,督促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要求修改并完善学位论文;精心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选聘答辩专家,明确专家职责,规范答辩流程;按照2023年11月21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重点关注清单”的工作通知》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议“重点关注清单”中的学位论文,对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可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四、研究生院将根据历年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和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情况,对相关单位的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天博·(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情况自查表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常见问题清单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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