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期评审结果已公布,请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填写计划书。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计划书填报过程中相关问题可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8830 2962。
计划书在系统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打印草稿版到所在校区财务处审核预算说明书内容,财务处会计科(长安校区):8830 8321,财务处科技财务科(太白校区):8830 2909。
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2日前提交计划书正式版。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双面A4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所在校区财务处加盖财务处负责人印章与财务处章。
本年度所有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项目立项后需提交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纸质版,请项目负责人与参与人亲自签名,如有合作单位,请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务必核对参与人姓名与合作单位名称是否与电子版申请书一致。纸质版签字页和盖章页提交一份,装订在两份计划书其中的一份后。
计划书由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收齐后,于10月19日前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长安校区7号楼4层7424办公室)。对于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退回修改,没有按时提交给科研秘书老师的,可直接送至计划项目科。以上材料中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公章和科研管理部门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科技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