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科学研究总结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我局决定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向

(一)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研究。

针对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找准中西医结合的切入点,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采用真实世界和循证医学等临床研究方法,利用第三方开展疗效评价,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创新研究,推动临床科研一体化研究,形成业内认可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实现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临床疗效水平提升。

(二)秦药开发及健康产品研发。

主要开展与秦药相关的中药新药和大健康产品的创新研发;秦药历史沿革研究;与秦药相关的经典名方二次开发、中医药抗击新冠肺炎有效方药的成果转化研究等;开展秦药相关药食同源科研和成果转化等研究,促进做优做强“秦药”品牌。

(三)中医药促进健康陕西研究。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促进健康陕西建设和健康陕西行动的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如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康养服务和技术方面的科技研究等,促进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在健康陕西建设中发挥中医药优势。

(四)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加强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交汇融合,借助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中医药跨界融合创新,开展中医药关键技术和装备方面的科技研究,以促进中医药诊断、治疗、保健、康复技术现代化和中医药装备制造体系现代化,提升中医在主动健康、医院诊疗、疾病康复、家庭保健等方面的健康促进和服务能力,促进我省中医药产业全面发展。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经费

项目经过申报评审立项后,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项目经费为10-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方向一的申报条件。

由省内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联合申报。牵头单位要有较强的规范管理和科技研发能力,具备开展真实世界临床研究或循证医学研究的基础和能力,具有良好中西医合作基础,在人员、设施设备和配套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协作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经费分配使用和成果共享机制等。

(二)方向二的申报条件。

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能在全省开展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

(三)方向三、四的申报条件。

需由各研究机构、院校和医疗机构与企业联合进行申报。协作参与企业提供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四、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通过所在院系申报,每个院系每个研究方向限申报一项,请各院系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已申报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中医药科研项目(陕中医药函〔202116号)或承担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成册,不需另外包装)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1812日前,由院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值班办公室。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胡阳

联系方式:137 7251 9715likeky@nwu.edu.cn

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王晓婷 宋洁

联系方式:029-8962 0511 029-8962 9895

电子邮件:kjycyc@163.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邮编:710003

科技处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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