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2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6日,修改意见请于4月26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意见和建议反馈电子邮箱:ncs_nyc@most.cn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