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关于横向科研项目外协事前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博·(中国)|官方网站 2024 年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即日起,对横向科研项目外协进行事前公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研外协项目是指在源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学校自身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限制,必须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研制、研究、设计、加工、检测、软件测评、试验等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外协,原则上须经源合同委托方同意,或项目负责人在确保该外协项目不违反源合同有关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三、项目负责人应对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项目组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应主动向科学技术处报备。

四、横向科研项目外协合同或协议审批签订前,须由科学技术处组织对外协事项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源项目来源、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额,外协单位、外协项目负责人、外协金额,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等。

五、外协项目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外协事宜存在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科学技术处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3日


< 上一篇

关于申报西安市科普示范基地的通知

“富硒菌剂的专利菌及其技术”成果转化公示(NWUZH20240507)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