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重点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省社科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决定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合作设立“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重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一带一路”沿线国别与区域研究

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语(语言)政策和实践研究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文化交际研究

4.“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国际化外语人才培养研究

5.“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地区语言服务发展研究

6.“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传统文化对外传播研究

7.“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文学翻译研究

8.“一带一路”背景下高校外语类精品资源建设研究

9.“一带一路”视域下中华传统文化对外传播模式研究

10.“一带一路”视域下中华文化典籍翻译与传播研究

11.中华传统文化外语教材建设研究

12.国外文学中的中国西部形象研究

13.职业院校开展“走出去”文化传播的实践与探索研究

14.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价值的国际传播研究

15.新时代中国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申报者根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研究题目。题目要求有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编制在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的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个依托单位最多限报5项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外研社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项4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外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外研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外研社根据需要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并进行中期检查及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社科联、外研社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98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科 处

2021年89


  • 附件【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xlsx】已下载
  • 附件【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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