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和《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红线意识,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夯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法规、制度和强制性标准,通过安全准入制度、安全运行机制等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扎实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院(系)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消防和应急设施配备、规范使用和处置、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成效等。重点加强对教学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辐射和放射装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危险废物、机械、特种设备、电源电线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19日至20日,各院(系)对本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23日前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syk@nwu.edu.cn,电话:88302263。
2.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资产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集中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整改时间节点,随时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