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清理收回往年项目结余经费的工作安排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关于2020年度收支预算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勤俭办学的工作实施方案》及2021年预算工作布置会“2020年起,一般性公务支出及项目库支出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对年底未使用且未形成应付债务的项目资金结余,不再结转,一律收回。统筹对批复使用的应付债务结转资金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完毕,逾期收回统筹”的有关要求,2020年底对往年校内项目结余资金收回。该项工作对于学校真实反映收支、严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健全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望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1月4日发布《关于清理收回往年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后,部分单位和个人反映在资金渠道、使用进度及执行期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望予以调整。按照工作程序,我处近期正在进行项目核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收回项目范围仅为2019年及以前年度校内项目,上级拨款及外部资源项目不在收回项目范围之内。

2.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1月31日之前提供已进入采购程序的招标结果和合同未付金额,以作为资金结转的依据,暂不予收回。

3.经与人力资源部确认,执行期以内的科研启动费及3年内的人才项目不作为本次回收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妥善安排执行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4.部分老师反映由于各种原因暂未报销的票据,将按照渠道不变的原则在2021年预算中安排支出,请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统筹和进度安排。

5.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8308292。

核查工作如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财务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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