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大财〔2021〕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度国有资产年报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学校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情况。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1、财资部负责总体协调,组织部署各资产归口部门开展归口管理资产盘点、报表填报,汇总并上报各类资产有关情况,撰写学校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完成归口资产情况的填报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3、各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类资产进行盘点,分别报送相关归口部门。

三、编报程序

1、资产盘点。各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5.18.14:9797/zcgl),对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具体可采取账面盘点法、实物盘点法、账物盘点法等多种盘点方法,并根据盘点情况,形成盘点单和盘点工作报告,报各资产归口部门。(模板见附件2及附件3)

2.归口部门核查、汇总并报财资部。归口管理部门在使用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核查,形成归口管理资产报告,具体内容包括盘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等。

3、财资部汇总各类资产管理情况,线上填报相关数据,撰写并报送学校国有资产报告。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年报数据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月25日12:00前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员并报财资部。

2.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资产盘点工作,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报尽报,不得瞒报、漏报。

3、时间要求。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2022年3月4日之前完成盘点并向财资部报送:归口管理资产盘点报告、资产盘点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及附件4);其余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上报相关报表数据。

以上所有材料需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

各单位在填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财资部。

联系人:高旭枝 电话:15934838218 邮箱:1536665174@qq.com

 

附件:1.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表编报任务分解表

2.盘点单样表

3.2021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板(资产使用单位)

4.2021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板(资产归口部门)

5.《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资部

                                     2022年2月25日

 

< 上一篇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关于现阶段财务核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