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清缴欠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及有关单位:

       按照《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学费收缴工作管理办法》和《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缴纳学费管理办法》(西大财〔2018 1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我处对毕业生清缴欠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我处将截止至618日的2018届本科生、博硕研究生、高职、软职毕业生欠费明细表下发到各院系。此次欠费数据做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欠学费的依据。

二、各院、系、所及有关单位专管学费收缴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对毕业生欠费表专门保管,妥善保存数据,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督促毕业生清缴欠费。

三、毕业生在欠费表下发后缴清欠费的,须持缴费票据或缴费凭条到所在院系进行登记,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对离校前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毕业生,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619


< 上一篇

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培训的通知

关于基于统一支付平台上报收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