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延期等手续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现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延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0年录取人员若未能于20221231日前派出,请在今年年底之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放弃公派资格。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 2021年录取人员若于20221231日前未派出且仍有出访意愿,请在今年年底之前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资格延期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有关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①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② 延期情况说明(原件,需有院系党政双章、双签);

③ CSC资格证书;

④ 对方单位新邀请函(延期申请提供,邀请时间≥预计出访时间)对方单位谅解文书(放弃资格提供);

2)申请人20221231日前自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资格延期等申请。


请各单位提醒相关师生及时办理延期等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张兆慧    张颢旋

联系电话:88302995 88302243



国际合作部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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