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现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延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0年录取人员若未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请在今年年底之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放弃公派资格。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 2021年录取人员若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未派出且仍有出访意愿,请在今年年底之前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资格延期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有关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①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② 延期情况说明(原件,需有院系党政双章、双签);
③ CSC资格证书;
④ 对方单位新邀请函(延期申请提供,邀请时间≥预计出访时间)或对方单位谅解文书(放弃资格提供);
(2)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资格延期等申请。
请各单位提醒相关师生及时办理延期等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张兆慧 张颢旋
联系电话:88302995 88302243
国际合作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