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新汉学计划“海外高校线上学分课”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推动中外汉学与中国研究相关领域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新汉学计划在教席项目框架下开展海外高校线上学分课项目主要资助国内高校中国籍学者以线上方式面向国外高校开设人文社科领域与汉学和中国研究相关学分课

一、申报要求

1. 外方高校资质:

具有所在国认可的高等教育办学资质、承诺将该课程纳入本校学分课体系的高校。

2. 授课人资质:

原则上应为中国高校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在岗人员。对于教学任务急需、授课人表现特别优秀的情况,职级要求可从实际出发灵活考虑。

3. 学分课程

1)至少为一门完整的、正式纳入外方高校学分课体系、以线上形式开展的学分课程。可以是专门藉此项目设立的新课程,也可以是外方学校学分课体系中的既有课程;可由中方授课人单独讲授,也可由中外方合作讲授;

2)属于广义人文社科领域与汉学和中国研究相关(含艺术类、传统体育类、中医药类等课程)的学术型学分课程,不包括汉语作为外语或第二语言的语言教学课程。

4. 授课要求:

1 教学语言视实际需要而定,当地语言或中文均可

2 课程工作量与教学时长视课程要求与外方学制安排而定,中方授课人每个教学周配套工作量(包括并不限于线上与线下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考核等)原则上不低于8个学时

3)课程可在综合考虑实际需要、教学效果与工作考评结果的基础上长期持续开设。


二、 申请办法

本项目项目全年开放接受申请,每年春秋两季固定时间统一审批并告知结果。

评审批次

申报时间

课程启动日期

2023春季批次

-327

202371日至2024年全年之间

2023秋季批次

2023328-925

2024年全年

2024春季批次

2023926-12

202471日至2025年全年之间


三、项目开展与经费资助办法

1. 项目启动与结项

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告知授课人在获得批复通知之前自行开展的项目不予资助。

项目获得批复后,可依据申请材料所列计划,参考实际教学需要自行开展,并填写《启动表》。

当年91-次年228/29日期间结束的课程,应于次年3月提交项目总结。当年31-831日期间结束的课程,应于当年9提交项目总结。

2. 经费标准及拨付

参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新汉学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综合测算后执行。


四、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完成签章的扫描件及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1. 线上学分课项目申请表

(注:此表应由外方机构负责人、申请授课人、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国际部负责人签字;课程大纲应另附文件)

2. 拟设立学分课教学单位简介

3. 高级学者赴外讲学储备人才登记表

(注:此表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张兆慧

电话:88302995

邮箱:zzh@nwu.edu.cn


附件:

 附件1. 线上学分课项目申请表 Online Credit Course Form.docx

 附件2. 拟设立学分课教学单位简介.docx

 附件3. 高级学者赴外讲学储备人才登记表.docx

 附件4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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