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安全工作无小事,实验室安全是校园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持续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隐患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
各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 ,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生物安全等重要风险源进行重点检查。
(二)隐患整改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本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附表(附件3、4、5),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314。
联系人:陈钧,88303758;牛耕,8830226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5.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