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完全学分制改革,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设置要求
1.辅修专业应依托已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专业(不含基地专业、医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国际合作办学专业),鼓励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专业优先申报。
2.有较好的教学资源条件,教师队伍、实验教学、实习基地能够满足辅修专业教学需求。
3.辅修专业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完备,管理机制健全。
二、辅修专业开设形式
1.辅修教学活动可采取日常教学和周末教学两种模式开展:
日常教学模式:辅修开设专业根据核心主干课程设计,开放日常课程资源,辅修学生通过正常选课修读完指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为避免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日常周内班辅修课程实行两年制滚动教学模式。
周末教学模式:辅修开设专业根据核心主干课程设计,组织辅修学生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2.有社会实践环节的课程,原则上实践环节安排在假期开展。
3.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
4.鼓励辅修开设专业围绕智慧教育平台课程资源使用,遴选部分专业开展课程学分认定和转化工作试点。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开设辅修专业。原则上每个院系开设辅修专业不少于1个。
2.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需填报《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并由院系教学委员会对本单位开设辅修专业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3.7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天博·(中国)|官方网站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三份)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王彤彤
联系电话:88308182
教务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