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按《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中校内转专业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除开展2016级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外,在条件允许的院系开放部分2015级专业接收二年级本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前三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5级本科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6级本科学生);
(2)国家级、省级、校级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者,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论文者或有2名以上
相关学科教授(注:拟申请学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校内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2)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3)因学业问题留级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在休学期间者;
(6)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者;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二、申请程序
1.有意学生可依据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向本人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院(系)审查合格,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后,于
5月23日前将附件2及《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附件3)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组织基础课程考试,根据学生成绩,确定有资格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各院(系)进行专业审核。
文史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英语、高等数学
注:考试具体安排可在6月1日以后查看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
3.接收院(系)对资格通过学生进行专业审核,由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按专业组织专业教师(3-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3)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于
6月23日前确定接收名单,进行公示。并填写《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附件4)和《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5)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根据各院(系)考核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以校发文件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缴纳学费,必须修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核心课程的学分和总学分,方可毕业。
2.每名学生限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3.本学期期末考试有违纪现象者,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附件1:
2017年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附件2: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附件4: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
附件5:
天博·(中国)|官方网站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7 年5月12日